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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实行货币改革,非法兑换货币就要被枪决吗?
2009-12-08 19:37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

 

朝鲜外务省官员12月1日在首都平壤向驻朝使团通报,原朝鲜货币自11月30日起停止使用,以更换新货币。新旧货币兑换比率为1比100。这是朝鲜自1992年以来第一次更换货币。

专家分析:朝鲜为什么要更换货币?

对于朝鲜突如其来改变币值的原因,有人认为朝鲜此举为经济改革跨出一大步,朝鲜的目标是在2012年已故领导人金日成百岁冥诞时建立“繁荣”国家。也有人认为,朝鲜是为了政权转移加强对人民和资金的控制。 譬如, 韩国首尔大学朝鲜专家梁梦贤(译音)说,朝鲜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控制通膨,二是追踪合法或非法累积财富的公民。 他说,担心挨罚的人得把非法赚取的钱埋藏起来,“流通在市场上的资金将会减少,政府也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也有分析指出,朝鲜推行货币改革与国防委员长金正日的三子金正云有关。在金正云进行“三代世袭”权力接班之前,进一步加强渐趋松懈的体制管制,并抑制极其严重的通货膨胀。过去,朝鲜为了筹措外币,在海外赚外汇的朝鲜人士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忠诚资金”,返回朝鲜时,当局即默认他们可携带私用的外币等财产回国。这次货币改革简直就是要过去奉献“忠诚资金”而获认可拥有私产的人,把私产悉数充公。

可以肯定的是:朝鲜此次货币改革无外乎有两个目标,一是通过重估货币来遏制通货膨胀,但由于朝鲜不公开经济数字,外界无法判断其实际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二是通过新币换旧币让居民的财产暴露在阳光之下,再辅助限制兑换数量的措施,以打击近几年通过黑市交易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当然也会顺带打击朝鲜以官僚为主的富裕阶层。从理论和经验来看,通过更换和重估货币似乎很难实现遏制通货膨胀的目标,某种程度上,均贫富可能是其主要目标。(来源:信力建博客)

币改影响:朝鲜停止使用原有货币引发市场大混乱

《中央日报》12月2日转引朝鲜专业网络媒体《Daily NK》报道说,“11月30日决定进行货币更换后,从11时开始到14时,朝鲜市场和工作场所都中断了活动,发生了大混乱”,“平城有很多匆匆收拾行李回乡的外地商人和出差的人们一起涌回来,处于无法管制的状态”。韩国对朝人权团体“好朋友”通过网络消息报道说,目前朝鲜卖东西的商店和浴池以及饭店机会都关门不营业了,长途巴士也停止运行了。

《中央日报》称,朝鲜的货币改革是全方位的,甚至省去了对国内外公开说明这一程序。除开朝鲜1947年12月第一次货币改革外,其余的三次货币改革都是会在当天通过劳动新闻告诉朝鲜的普通居民。据推测,虽然这次仅仅是通过只能向普通朝鲜居民播放的有线电视第三台和人民班告知民众,但是由于冲击太大,传闻马上传播到了外部。(来源:环球网)

最新消息:两名朝鲜居民因非法兑换货币被枪决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沈松报道,韩联社8日报道说,最近朝鲜实行货币改革后,两名朝鲜居民因非法兑换货币,遭到枪决。

韩国民间对朝广播电台“开放朝鲜广播”8日报道称:“据朝鲜保卫部一位官员说,平城市两名货币商因试图兑换超过限额的旧货币,4日遭到非公开枪决。”“他们将1100万旧币通过熟人兑换成10万新币,而这是朝鲜当局规定的非法行为。”据悉,朝鲜当局规定,每家庭(4人)最多只能换30万旧币。

该电台说,朝鲜政府已下令,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严厉查处非法兑换行为,并严惩丢弃、焚烧货币等行为。(来源:环球网)

相关链接:朝鲜判死刑的19个罪名

1)朝鲜已有刑法规定,可以判反国家罪和反民族罪死刑。

2)2007年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签署规定可以判死刑的17个条款

据悉,朝鲜除了对外公开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外,还有最高可以判一般犯罪死刑的“刑法附则”。

例如,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情节特别严重时也只能判处“10年以上的劳动教化刑或者无期徒刑”,可是附则中却规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以死刑”。

这个附则题目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附则(一般犯罪)》,17个条款区分了“极其严重的形态”,说可以判处死刑。

附则第一条规定:“对极其严重的故意破坏战斗技术资材、军事设施行为可判处死刑。”已有的刑法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时可判处10年以上劳动教化刑或者无期劳动教化刑”。

此外,可判死刑的“极其严重的形态”犯罪中有掠取国家财产、偷盗国家财产、破坏国家财产、伪造货币、故意中伤、诱拐、强奸、偷盗个人财产、走私有色金属、走私国家资源、走私毒品、越狱罪、不良行为、非法营业、拉皮条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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