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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宣誓引热议,让誓词成为法律职业人粘合剂
2012-03-23 09:45   南方日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作者:陈杰人

最近,司法部主导的律师宣誓制度,引起了坊间和律师界的热议。尽管对于誓词的内容,各界见仁见智,但有很多人承认,借鉴国际制度,让律师在执业伊始,就用一种神圣的态度宣誓,的确有助于提高律师的执业荣誉感和责任心,以及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正的追求。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司法部所确定的中国律师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应该说,这是一段比较长的誓词,既有政治内容,也有法律内涵,但相对而言,我国的法官和检察官职业誓词更为简洁,更加专业化。法官的誓词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而检察官的誓词则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同为法律职业群体,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三种职业,既有相同点,也有重大差别,其中最大的相通之处,就是都应该忠于法律,尊崇法治、维护公平正义。而这,正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最大公约数。

我常常看到,现在因为多种复杂的原因,我国包括法律专家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互相瞧不起,有的互相埋怨,各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曾经有人呼吁,鉴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价值理念——即公平公正和崇尚法律,这个共同体应该打通精神和实践两个层面的沟通机制,但因为管理体制、人员定性、政治防范等多种因素,这些呼吁始终未能得以落实。

纵观美国、德国等很多法治国家,其法治秩序得以恒久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信仰、共同行为准则和相互尊重的机制。中国法治要得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真正成形,是必要的前提。由是我想到,也许中国应该借宣誓机制为契机,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一个重要的设想是:能否适当修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誓词内容,使之完全统一,以简洁、专业的技术语言,表明这个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信仰和追求。

如前所言,崇尚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公共秩序,这些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秉承的精神,那么,各类法律职业的誓词,完全可以在剔除一些不必要内容和容易引起误会的内容后,回归法律法治和公平正义,实现统一。统一之后的誓词,将会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粘合剂,不仅会有利于法律职业者的专业精神培养,而且能够以相同的标准,促进各类法律职业人的理解、融合、团结和相互尊重。笔者相信,基于相同的法治理念而将法律职业视为崇高理想的一群人,一定会有别于过去相互拆台的一群人,一定能够真正从各自的职业角度,为推进法治、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

作者系北京青年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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