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慕毅飞
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林峰,因受贿罪获刑13年。作为一个温岭人,当我在新闻里读到,“这个触动了腐败‘高压线’的人,因犯受贿罪被判刑,这就意味着,从此林峰再不能在医学界大展拳脚;从此,病人少了一个能为自己解除病苦的优秀医生”(4月3日《台州晚报》),我又一次游走在痛恨与痛惜之间。
年近六旬的林峰,由当年一个渔区乡镇的医生,成为三级甲等县级医院的院长,此中甘苦,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好院长,我不敢说;但他是一位优秀的儿科医生,在温岭恐怕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他无可争议地拥有美国医学博士学位,是惟一在温岭工作的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发现了三种与诊治 “非典”相关的病毒;尤其这些病毒,被命名为“温岭林峰一号”、“温岭林峰二号”、“温岭林峰三号”,无疑证明着林峰这些年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颇为丰硕的成果。但功不抵罪,他获刑领罪,罪有应得。不过,这样的人,不免令人在痛恨与痛惜之间扼腕长叹。
其实,这样的痛恨与痛惜,即使在温岭,也绝不只因林峰而生,恐怕也不会因林峰而息。
在为期不长的若干年里,温岭因经济犯罪而锒铛入狱的人中,就有不少曾经是我的同事、我的领导、我的下属、我的同学,或者是我的朋友。细说起来,他们无一不是有着令人痛恨的犯罪事实,却也无一不是有着引人痛惜的贡献与价值。他们其实跟我们绝大多数人一样,有着一触发就能闪亮的优点,也有着一诱引就能出轨的缺陷。当他们令人痛恨同时又令人痛惜地成为一个罪犯的时候,与其一味谴责他们个人的缺陷与失误,还不如深究这些诱引因何频频出现又为何让那么多人难以规避?只要这种诱引的出现概率依然很高,只要规避这种诱引靠的主要还是自身素质,那么,我始终觉得,一旦身临其位,真敢自诩肯定会比这些落马贪官幸运多少的人,未必能有几个。因为就我所认识的那些落马贪官而言,他们固然没有远比常人优秀的操守,但似乎也没有远逊于常人的品质。对所有的常人而言,落得一个令人痛恨也令人痛惜的结局,很可能只是一个机缘。
真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改变权力过于集中,尤其是一把手个人专断的机制。大大小小的一把手,在一定意义上,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集权。所谓的“集体领导”,往往走样于最后的“主要领导拍板”上。由于人性的普遍缺陷,决定了几乎没有谁会不贪恋这种大权在握的感觉,因而也就没几个人会因惧怕由此导致最后令人痛惜的结果而主动改变这个令人痛恨的机制。
真要改变这种现状,还必须加强对所有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所有拒绝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的空白有多大,腐败的概率就有多大;监督软弱到什么程度,结局就会令人痛惜到什么程度。当诸如纪检、监察、审计的专业监督,人大的审议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传媒的舆论监督和来自基层的群众监督都日益健全起来的时候,仍有必要强化政务与官员财产的制度化公开,给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更多的制度化支持。必须看到,这种制度化的公开与支持,对所有大权在握的官员来说,才是真正有效的制度化的关爱与保护。
反腐倡廉固然需要加强教育,也需要强化打击,但这都只能是健全制度之后的补充与补救。只有尽快使权力的专断与监督的虚置得到制度化的改观,人们才能不再因贪官的落马而游走于痛恨与痛惜之间。